青岛理工大学经营性房屋定向租赁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采购方式:   项目类别:0   报名截止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LGZLTP2024-0701

项目名称:青岛理工大学经营性房屋对外租赁项目采购方式:定向租赁谈判

采购需求:

包号

所在校区

房屋位置

用途

使用面积(㎡)

谈判底价

(元/年)

1

市北校区

市北食堂102

联通业务

32

62330.88

2

市北校区

市北食堂105

移动业务

41.81

77400.34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买卖、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三、报名时间:

1.截止时间:2024723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路777号青岛理工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楼218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谈判时间:

1.谈判时间:202472309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路777号青岛理工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楼218室。

五、谈判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谈判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管理要求:

1、承租方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合法经营,证、照齐全,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管理,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安全经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应自备灭火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3、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合理价格,承租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品或服务价格。

4、承租方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商铺,自行承担商铺的经营风险;校方按照约定提供商铺经营用房,收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费,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承租方自行组织经营,所提供的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不得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新上经营项目必须经学校审批。

5、承租方经营商铺水电暖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不得在店外从事商品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噪音污染,或乱发宣传材料,扰乱校园环境,影响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

7、承租方一年内违反有关规定被学校或有关管理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一个月内限期停业。以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承租,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潢归招租方所有。退租时,需将房屋及其投入的装饰装潢完整交付招租方。如有破坏,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样,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理工大学

地址:青岛市嘉陵江路777(青岛理工大学)

项目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532-85071108






青岛理工大学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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